刚拿驾照就肇事逃逸
一男子小强(化名)刚刚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拿到驾照,尚在实习期,却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昨天,笔者从丹阳市交警部门获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尚处实习期的小强驾驶车辆时违法超车和肇事后逃逸的行为采取罚款1300元,驾驶证计满12分的处罚,注销小强的驾驶资格。
前不久,小强驾驶轿车沿着丹阳丹横线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当驶至该道路中间路段时,小强准备从道路左侧超越同方向行驶的一辆轿车。谁知对面方向驶来另一辆轿车,因车速较快,小强避让不及,从而导致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小强未作停留,直接逃离了现场。
丹阳市交警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路面留有肇事车辆的碎片,据此判断肇事车辆损坏较重。警方对事故发生地周边的监控录像进行细查,发现一辆轿车在当时通过事发地东边监控点时还完好无损,但在3分钟后通过另一个监控点时,车子前保险杠损坏,警方由此锁定了这辆轿车,并很快查获了肇事车辆。
昨天,笔者采访获悉,事发时,小强还处于实习期,以肇事逃逸处罚后,驾驶证将因记满12分而被注销。警方表示,一起并不太严重的交通事故,却因驾驶人的一时糊涂,面临如此严重的处罚,实在不值。(丹交萱 朱美娜)
实习期内就酒驾
金山网讯 在实习期内酒驾,一四川籍小伙陶某不仅被罚款1000元,好不容易拿到手的驾驶证也被依法注销。对此,陶某后悔不已!
4月8日21时许,扬中交警大队二桥中队执勤民警在对出城的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脸色通红,遂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进行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陶某呼气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陶某交代,当晚他在家中吃饭时喝了些啤酒,饭后因为要送朋友去西来桥镇,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外出,没想到刚出门不久就被交警查获。民警发现,陶某初次领证日期为2014年4月23日,申领驾驶证未满一年,尚处于驾驶实习期。根据新交法规定,陶某不仅要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也因此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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